根据我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
一、学校简介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在河南卫生职工学院的基础上,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置的一所公立医学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始建于年,前身系河南省卫生干部学校,承担全省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和普通中等医学教育;年升格为河南卫生职工学院,年增挂河南职工医学院牌子,承担成人专科医学教育;年开始招收普通专科学生,承担普通专科医学教育任务。
学校是河南医学高等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郑州市南龙湖宜居教育园区;北校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学校占地面积亩,校舍总建筑面积39.08万㎡,固定资产总值6亿余元。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师资力量雄厚,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设施完善。
学校以普通专科教育为主,开办成人专科教育。目前设护理系、医学系、药学系、检验系、医学技术系、思政教研部、公共基础部、基础医学部、体育部、继续教育部等教学单位,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营养、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卫生信息管理等20个专业(方向)。护理专业被省教育厅评为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护理(老年护理)专业获批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护理实训基地获批全国护理示范实训基地。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专业被评为河南省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学校建有平米的科研试验中心、老年病研究所、肿瘤研究所,拥有2个厅级重点实验室,承担省、厅级科研项目50余项。建有基础医学实验室、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各专业实验实训室个。拥有一所医院(医院),设计开放床位张;60医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图书馆有纸质图书.2万册、拥有电子图书库、中外文期刊库、电子资源数据库等。
学校是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经卫生计生委批准设立有河南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河南省临床技能实训中心、河南卫生人员培训中心、河南护理人员培训中心等,承担医药卫生行业岗位培训任务。设有国家卫计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河南分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开展美容师、育婴师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学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全省高校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先进单位等称号。连续八次荣获全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60多年的办学历史,30多年的医学专科教育,探索形成了“立足河南,面向基层,依托行业,服务社会”的办学定位,“适应城乡基层卫生工作需要,与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知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为河南的医疗卫生事业,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招聘对象
岗位
数量
岗位要求
外科学教师
1
硕士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临床医学专业
儿科学教师
1
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临床医学专业
护理学教师
2
硕士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护理专业
药学或药理学教师
1
硕士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药学或相关专业
生物化学教师
1
硕士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临床医学专业
人体解剖学教师
1
硕士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临床医学专业
艺术课教师
1
音乐教育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音乐专业
体育课教师
1
体育教学专业(足球方向)硕士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体育专业;本科和硕士均为学校;二级以上裁判和运动员优先
思政课教师
1
硕士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网络工程技术人员
1
硕士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网络工程专业
校报编辑
1
硕士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临床医学或医学类相关专业
图书专业技术人员
2
图书馆学、图书情报及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
资产管理工作人员
1
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劳资岗位工作人员
1
硕士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有较强的应用数学能力
基建管理人员
1
工民建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文秘
1
硕士及以上学历中文专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中文专业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起点,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允许报考;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招聘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确认、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招聘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