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指南五新型融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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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银行融资、外部投资者融资外,中小企业还有众多其他融资方案可供选择,这些方案分别适合不同的情形,如果运用得当,能够有效地助中小企业一臂之力。

一、租赁融资

中小企业在购置生产设备时,如果自有资金有限,可以选择找租赁公司做租赁融资。租赁公司按照中小企业提供的设备品名和型号,自行购买设备,并以租赁方式提供中小企业使用,中小企业定期支付租金。从租赁融资当事方角度,租赁公司是出租人,自行购买设备后进行出租并收取租金。设备实际使用方是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以租赁融资的方式使用设备,实际效果就好像分期付款购买设备。中小企业先取得设备的使用权,并以生产和销售中产生的现金流分期支付租金,这样就能有效地激活中小企业的生产活力,避免一开始就缺乏资金购置设备导致的生产停摆。

此外,如果中小企业需要资金,但是没有购置新设备的需要,可以向租赁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即将现有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一次性取得出售款,租赁公司将购买的设备出租给中小企业继续使用,中小企业定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这样一来,中小企业既不影响设备的使用,又可以获得相应的融资。

哪些标的能够进行租赁融资?一般而言,适合成为租赁物的标的除了上面说的机器设备外,还有机械、运输工具等。它们的基本特征,一是均为动产,像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以及商标使用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目前无法作为租赁标的,二是均为耐耗品,建材、零配件等消耗品无法作为租赁物,三是没有流通限制,存放于海关监管区域的出口加工物品、已经设定抵质押的物品,都不能进行流通,因此无法成为租赁物。

此外,租赁物应该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性,专用性不能太强,否则租赁公司在承租人无法支付租金时,面临租赁物无法很好地处置以弥补本金损失的问题。实务中,不同的租赁公司各有各擅长的领域,比如有的租赁公司精于飞机租赁,有的租赁公司多年耕耘于通用设备行业,中小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多选择比较几家租赁公司,最终以对自己最有利的条件达成交易。

二、中小企业集合债

相比于银行等间接融资渠道,发债这一直接融资渠道具有利率较低、融资期限较长等优点,因此受到许多大型企业欢迎。中小企业是否能享受发债带来的融资便利呢?答案是肯定的!说到发债,很多中小企业主的第一反应就是门槛很高,而且发行金额不大的话,算上各种发行成本和手续,不太划算。顺着这个思路,如果中小企业抱团取暖,联合发债,兴许就能够上发行门槛,也能摊薄发行成本。中小企业集合债就是在这种思路下诞生的。

中小企业集合债是企业债的一种,于年推出,由中央及地方发改委进行审批,随后年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类似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传统企业债一般由国有大型企业发行,而集合债的发行主体是广大中小企业,这是政府层面通过资本市场扶持中小企业的务实措施。具体而言,具有一定共同性质的中小企业联合申请集合债,每支债券一般包括2-10个中小企业,由政府指定银行或券商作为总协调人,分别指定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担保公司进行相关发行准备工作。其中担保公司为债券定期还本付息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通常要求联合发行人提供抵押作为反担保。

由于中小企业集合债主要由政府推动,有发行需求的中小企业应该优先寻求当地政府的支持,由政府进行相关的安排。政府往往扶持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行业内的中小企业,且对企业存续时间、净资产、盈利能力、反担保方式有一定的要求。

除了上述模式外,部分省市还在试点创新中小企业发债融资模式。主要由当地政府主导的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统一发行债券,并将资金委托指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贷款发放。相比于中小企业集合债,该模式有政府的直接背书,无论是发行价格、发行条件还是市场认可度都更好。

我们相信,随着政府层面的推动,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有机会从直接融资市场获得资金支持,并通过市场的规范运作,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为持续融资打下信用基础。

三、典当

说到典当,大家往往联想到剥削和破产。与旧式典当不同,现代典当是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小企业融资的新型渠道。

根据我国商务部颁发的《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可接受的当物包括动产、财产权利和房地产。可以说,除了商标权、专利权等非财产权利的无形资产外,所有可用于担保的标的都可以作为当物。

下面以典当与银行贷款作对比,说明典当业务的特点:

1、担保物。银行贷款一般只接受房产、土地和部分通用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而典当行还可以接受生产企业的闲置设备、积压产品、过季商品、多余原材料、运输工具等作为当物,甚至企业主个人的金银饰品、古玩字画、有价证券、家用电器、汽车等贵重物品也可以通过典当进行变现。值得一提的是,典当行可以接受企业主的非上市公司股权作为当物,而银行一般只接受主板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质物。

2、抵质押比率。银行贷款中,房产抵质押比率最高,一般不超过60%,通用机器设备抵质押的比率最低,一般不超过10%。典当业务中,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当物的折扣率不低于60%,当物的价值利用率较高。

3、融资金额。企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会以经测算的企业流动资金缺口为上限进行放款。这种测算方式是以企业处在稳定发展阶段为假设前提,因此企业如果有临时性的大额资金用款需求,往往因为“超限”而得不到满足。典当行的融资金额以当物价值为基础,只要提供足够的当物,在融资用途合理的情况下,企业更容易获得足额的资金。

4、融资期限。银行贷款短、中、长各类期限齐全,可以满足企业不同类型的融资需求。典当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确有必要可以展期,通常满足企业短期融资需求。

总结一下,本讲介绍了除银行贷款外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有租赁、中小企业集合债、典当,这些方式可以从融资规模、担保物范围和折扣率、还款安排等方面改善银行贷款的不足,值得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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